威海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相关情况。
《意见》主要有三方面内容,包括重点扶持方向、发展环境保障、组织保障等。
《意见》中指出,威海实施"百名软件企业家培育计划",三年内,重点培育100名重视人才、积极作为、善于创新的优秀软件企业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威海软件开发人才培训机构,吸引国内外知名人才专业培训机构在威海开办软件开发人才培训机构。对办学质量、规模达到一定要求的软件人才培训机构,可认定为"威海软件开发人才培训基地",并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培训补贴;培育一批"领军软件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核高基"专项等国家和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实施软件产业重大专项,给予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支持企业进行信息技术服务相关资质和标准评估,并给予相应奖励。
对于成长型软件企业发展和壮大威海软件开发产业集群方面,也有不少优惠政策。支持小微软件企业上档升级,培育一批"潜力新星软件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发放小微软件企业创业服务补贴券,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吸引境内外知名软件企业投资落户,对首次在威海设立区域中心的国内外知名威海软件开发企业及研发机构,给予租金补助;对来威海投资且有重大带动作用的软件产业项目,整合财税、金融、土地、市场开拓等政策予以支持。
对于加快软件产业园区建设,威海鼓励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创建威海软件开发产业园区(基地),对获批为国家、省级软件产业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
对于威海软件开发发展环境的保障,威海设立软件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企业家和人才培养、软件开发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技术创新、企业培育等进行重点支持;设立威海软件开发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对软件企业进行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与威海软件开发企业对接合作,加大对软件企业"助保贷"支持力度;将符合授信标准的软件企业纳入市科技支行名库,提供全产业链资金支持。
《意见》中指出,威海将对软件开发企业实施优惠税收政策,符合相关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统筹安排软件园区用地,鼓励通过对城镇低效用地的改造发展软件产业,优先保障重点软件产业项目用地;给予软件企业境内外软件展会参展补贴,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给专业企业。